
全省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工作汇报会今日在黄山举行
(合房网独家)据安徽房地产交易网旗下的黄山房地产交易网消息,全省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工作汇报会今日在黄山举行,会上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相关通知指出,为了解掌握各地开展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本情况,加强贷款管理的工作,我省将于2010年8月下旬开展全省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专项检查。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届时将会同省有关部门组成若干检查组,对各地开展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涉及贷款管理制度建设情况、贷款政策规定执行情况、贷款风险控制管理情况、贷款业务规范服务情况、开展住房贷款采取主要措施及取得成效等。内容中,对贷款楼盘及开发商管理的检查内容有:贷款楼盘是否有预售许可证;贷款楼盘是按工程进度还是按楼盘封顶放贷;贷款楼盘是否经实地考察并签订协议;开发商是否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和办理抵押手续承诺;购房合同是否经备案登记;开发商是否交存保证金制;是否按规定与受托银行、房地产项目开发单位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三方协议;是否具备公积金贷款楼盘公开方式;没有签订协议贷款的楼盘是否不能贷款等。
附:合肥现行公积金贷款政策
一、贷款的额度、期限、利率
最高额度为35万元,最长时限20年,1-5年(含5年)利率3.33%(月息2.77‰),6-20年(含20年)年利率3.87%(月息3.225‰)。
二、贷款条件
1、申贷人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满一年以上;
2、申贷人所购商品房的开发商必须与建行市三孝口支行、工行市城建支行、农行绿都支行、中行营业部或交行有按揭业务签约(协议);申贷人所购普通自住二手房应在二环以内或者二环以外成熟小区,须是成套住宅,原则上应为住宅小区(房产证上标明为小区)的房屋或单位宿舍的二手房;
3、申贷人在本市常住,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誉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贷额不得超过其家庭收入的50%;
4、购买商品房首付房款不得低于房价的20%,并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购买二手房首付房款不得低于房价的30%,且需全额交至合肥市存量房资金托管中心,并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
5、组合贷款中涉及商业贷款的,其首付、贷款次数、利率等相关规定由贷款承办银行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6、申贷人夫妻双方及房屋共有权人夫妻双方无未偿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7、申贷人需为房屋买受人且所占产权比例不得少于50%(含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