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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没买,看房费已花80元
  • 发布时间:2010-03-25 16:41 查看数:[打印] [ ]
  •     聊城3月10日讯“想买套二手房,买前自然是要先看房子,但房子还没买到,就先交了80元的看房费。”10日,市民包先生致电本报新闻热线8451234诉苦。记者调查发现,市区大部分房产中介均明收10元至20元/次的看房费。市消协则表示,房产中介收取“信息费”“看房费”“诚信费”无法律依据。
      

        去年大学毕业后来聊工作的包先生马上就要结婚了,因经济紧张,他想尽快买套小户型二手房作为过渡。“今天上午走了五六家房产中介,最终没找到合适的房子,却交了80元看房费。”包先生告诉记者,早8点开始,他先后询问柳园路、兴华路和花园路上的五六家房产中介,“没看房子前,他们的描述都很符合我的要求,比如说空间大小、建房时间等,等到看到房子,不是年限久远,就是不通暖气,跟之前介绍的出入很大。”包先生以此为由试图要回支付的“看房费”,房产中介都表示这是卖房者来中介登记时表述不清,中介没有刻意隐瞒,拒绝退费。“花的钱不多,也没开收据,我没跟他们争执,但觉得憋气。”包先生无奈地说。
      

        10日中午,记者先后走访了十余家房产中介发现,大多数房产中介都明确告诉记者租房、买房均收取“看房费”。有的中介直接在店里贴出收费标准:“买房和租房提前看房者,一律收取10元钱看房费,没能成交的,概不退费。” 该中介老板表示,“这是行规,大家都在收,但是如果最终成交,我会在收取中介费时减去这10块钱。”而柳园路上一家中介公司的负责人说,每天为顾客看房跑出去几十次,“腿都快跑断了,这是该收的辛苦费,租房看房10元、买房看房20元,我们这儿都是不退的。”
      

        聊城市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在租赁购买二手房时,一定要多打听,选择合法的、信誉度高的中介机构,对中介公司的口头承诺,应落实到书面上并签字确认;缴纳“押金”、“租金”时,要在票据上注明,对收取“ 信息费”、“看房费”、“诚信费”等法律规定之外的杂费的房产中介,可以在保留相关证据的情况下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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